為進一步加大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力度,引導和鼓勵失信主體及時改正違法失信行為,我市積極開展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常態化培訓,大力推行以“首次告知、提醒告知、修復告知”為核心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主動告知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信用監管機制。
首次告知,按照“誰處罰、誰告知”“一處罰一告知”原則,各行政執法部門向失信企業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步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告知失信主體該行政處罰信息將被公示的網站、失信行為類型、最短公示期、修復流程、信用修復政策等內容,引導和幫助失信主體糾正違法失信行為。
提醒告知,各行政執法部門建立行政處罰信息聯系臺賬,主動提醒失信主體及時跟進自身信用狀況,再次告知信用修復政策流程,提高知曉率。
修復告知,各行政執法部門指導滿足修復條件的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為失信主體出具證明材料,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提交,經國家協同修復系統聯審,完成信用修復。同時,建立常態化培訓制度,分期分批對執法部門和失信主體進行信用修復業務指導和培訓,下發《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工作指南》,引導失信主體重視自身信用,履行相關義務,不斷提高信用修復率,形成信用事中事后監管閉環鏈條。
(通訊員?趙聯博?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