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服務局:
經市政府同意,為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降低政府性收費,現將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 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是指:社會投資的,總建 筑面積不大于 3000 平方米,高度不大于 24 米,且地下不超過一 層、建筑面積不大于 1000 平方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 建筑物性質為辦公、商業、公共服務設施、普通倉庫、標準廠房等項目。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護的項目、涉及生態環境影響大的項目、涉及污染地塊用途變更為公共服務用地的項目、 涉及防洪安全的項目、涉及風貌保護、軌道交通保護等特定區域 的項目,不得納入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范圍進行審批管理。 具體由項目所在地的區(市)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審批后認定。?
二、對我市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實施免征城 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政策。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 2 年。
棗莊市財政局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