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滕州市重點項目推進
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滕州市重點項目推進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8日
滕州市重點項目推進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持續實施一批投資數額大、科技含量高、帶動能力強、示范作用好的重點項目,是區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設宜居宜業富裕美麗文明新滕州的強力支撐。為切實做好重點項目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重點項目,是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能夠有效帶動區域經濟和行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增強綜合實力和發展后勁,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干項目。具體包括:
(一)列入省重點項目和棗莊市重點項目;
(二)滕州市重點項目;
(三)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的其它重點項目。
第三條 市重點項目實行“儲備庫—前期庫—建設庫”三庫聯建管理。對已簽約或初步落實的項目納入儲備庫管理,儲備庫項目經評審合格后納入前期庫管理,前期庫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后,作為重點項目納入建設庫管理。
第四條 市發改局作為全市重點項目的總牽頭單位,負責重點項目全過程綜合管理,承擔重點項目計劃編制、日常管理、調度推進、協調服務、稽察考核等工作。具體工作由市重點項目辦負責實施。
第二章 項目申報與確定
第五條?申報市重點項目,應當達到以下標準(項目投資額度以立項文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為準):
(一)工業項目:原則上項目總投資要達到1億元以上;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重大技術改造提升項目可放寬至5000萬元以上。
(二)服務業項目:專業市場、現代物流、文化旅游、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研發設計等,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三)城鄉建設項目: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鎮內社區建設,城市交通樞紐和道路碼頭建設、地下綜合管廊,智能供熱、電、氣總站及網絡等,項目總投資1億元以上。
(四)社會民生項目: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平臺,健康養老、醫院、學校、社會福利公共服務設施等,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五)農林水利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設施農業,大、中型水利工程,濕地保護與修復,土地復墾、塌陷地治理等,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第六條 市重點項目按照以下程序申報:
(一)各鎮街、市直有關部門按照標準和要求,于每年10月中旬向市發改局提出擬列入下一年度市重點項目的書面申請。
(二)申報市重點項目應提報項目簡介(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單位、建設內容及規模、總投資、資金來源、經濟及社會效益分析及月度投資計劃、形象進度等),并提供已取得的相關前期手續。
(三)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審核各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經評審形成年度市重點項目安排建議,報請市委、市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 項目推進與管理
第七條?實行重點項目聯席會議制度。市重點項目辦每季度末召開協調會議,調度重點項目建設推進情況,提請市政府召開重點項目聯席會議,著力研究解決重點項目建設進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
第八條?實行重點項目聯合交辦督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重點項目辦組成聯合督查組,對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外部環境、工程進度等情況進行督導,建立工作臺帳,匯總通報全市。向推進不力或服務保障不到位的單位下達督辦通知單。
第九條?實行重點項目定期通報制度。對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和建設形象進度進行“月調度、月通報”。各項目推進責任單位應確定信息管理工作責任人及信息聯絡員,具體負責重點項目信息收集報送和反饋,每月6日前,將上月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市重點項目辦。
第十條?實行重點項目網上跟蹤服務制度。建設重點項目網上跟蹤服務系統,形成統一編號的重點項目電子檔案。建立重點項目微信公共管理服務平臺,以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上傳項目評審、手續辦理、奠基開工、現場建設、設備安裝、竣工投產或存在問題、意見建議等,增強項目推進的對比性和透明度。
第十一條?實行重點項目節點推進制度。根據月度建設計劃,制定并公布市重點項目節點工作計劃,定標準、定時限、定任務、建臺賬。
第十二條?實行重點項目分類調度制度。綜合調度:市委、市政府召開由市級幫包領導和項目建設單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綜合會議,全面調度重點項目建設;專題調度:就重點項目建設的某一個專項進行調度;現場調度:每個項目原則上每月現場調度一次,對沒有任何困難問題、進展特別順利的項目,可以不現場調度;問效調度:開展電視問效活動,動員社會力量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第十三條?實行重點項目問題分級解決制度。屬于項目建設單位自身因素的,項目建設單位自行解決;不屬于項目建設單位自身因素的,各項目推進責任單位作為第一責任人,第一時間予以協調解決;項目推進責任單位不能解決的,由市級幫包領導協調解決;確需市級層面綜合協調解決的,項目推進責任單位要及時報市重點項目辦,通過聯合交辦督查、重點項目聯席會議等方式分級協調解決,形成解決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辦理時限。
第十四條?實行重點項目動態調整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投資政策調整、市場環境變化和項目推進等情況,對需要終止、暫?;蛐略龅闹攸c項目,于每年7月份予以調整。
第十五條?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嚴格監管制度。政府投資項目要依法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等;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內容、標準和投資額度進行建設,嚴禁擅自更改;建立完善項目后評價制度,不斷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水平。
第四章 項目保障與服務
第十六條?探索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和容缺辦理制。試點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變事前監管為事中事后監管。由市發改局會同市政務服務中心啟動綠色通道審批,各相關審批部門根據職責進行容缺受理審查,待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后,各相關審批部門依法出具正式批準文件,項目完成立項手續后,依法納入固定資產統計范圍。
第十七條?實行審批服務代辦制。各項目推進責任單位作為代辦單位,負責安排專職項目代辦人員,建立服務臺賬,為重點項目無償提供全過程代辦服務。超出本級政府權限的審批手續及其他公共服務事項,可根據項目建設單位要求提供幫辦、協辦、代辦服務。
第十八條?優先配置土地資源。國土部門根據重點項目進度,合理安排用地計劃指標,有序保障重點項目用地。
第十九條?優先保障建設資金。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安排建設資金計劃時,優先安排重點項目及其配套工程所需建設資金。市有關部門優先為重點項目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通過各類銀企洽談活動引導金融機構優先支持重點項目建設。
第二十條?加快環評手續辦理。加快重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凡在滕州經濟開發區、特色產業園區等特定區域已實施區域性綜合環境影響評價的,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簡化在該區域內落地的單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和審查程序。
第五章 項目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一條?完善考核獎勵辦法。對年度投資計劃、工程形象進度以及有關單位對各重點項目的支持服務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和考核。根據考評結果,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二條?實行重點項目退出機制。重點項目出現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以及違反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其重點項目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4月15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滕州市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滕政發〔2004〕42號)同時廢止。
附件:滕州市重點項目考核辦法
附件
滕州市重點項目考核辦法
市重點項目建設工作作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的一項內容,其考核工作由市發改局(重點項目辦公室)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實施。每年年底,對當年度有市級重點項目的鎮街、部門和項目單位進行考核。
一、考核評比內容
1.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單位;
2.重點項目建設優質服務單位;
3.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個人。
二、考核量化標準
(一)重點項目建設單位考核評比標準
1.年度投資計劃完成情況(80分):完成年度投資計劃得80分,超額完成或未完成投資計劃的按比例加(減)分。
2.項目建設規范(20分):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得10分,無制度、制度不健全適當扣分;按時準確報送項目進度得10分,不按時報送項目進度或虛報數據的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3.其它加分項:屬于高新技術產業的項目,加4分;盤活閑置建設用地或整合停產企業廠房建設新項目的,加3分。
(二)重點項目建設服務單位考核評比標準
1.對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考核
加分項:當年新開工項目,每個項目加2分;當年竣工投產項目,每個項目加2分;當年列入棗莊市重點項目并開工建設的加3分;當年列入省重點項目并開工建設的加10分。
減分項:續建項目停建,每個項目減2分;新建項目不開工或開工后停工,每個項目減2分;棗莊市重點項目不開工或開工后停建減3分;省重點項目不開工或開工后停建減10分。
2.對重點項目建設服務部門考核
由重點項目建設單位對相關服務單位進行打分測評,測評內容分為優秀、良好、較差、差四個檔次。
(三)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個人考核評比標準
經考核完成年度投資計劃、達到工程形象進度、建設過程安全規范的項目,由項目涉及的服務單位和建設單位申報,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確定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個人。
三、考核表彰獎勵
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參照實際工作成效,提出表彰方案,由表彰工作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市委、市政府審定。
1.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單位。以項目竣工和完成年度建設任務目標(年度投資計劃)為主要標準,表彰數量按照年度重點項目總數的30%進行確定。
2.重點項目建設優質服務單位。以市重點項目服務部門測評調查表為主要標準,參考各單位主動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提供服務情況,評選出優質服務單位50個。
3.重點項目建設先進個人。評選重點項目先進個人80名,其中三等功30名、嘉獎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