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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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1-31 09:27:29
1、辦理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①無勞動能力;②無生活來源;③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①60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②未滿 16 周歲的未成年人;③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 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2、法定義務人條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履行義務能力:①特困人員;②60 周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③70 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④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⑤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3、申報材料:①戶口簿(戶口頁、本人頁、索引頁)、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②簽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③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書,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④殘疾人應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⑤其他必要材料4、辦理地點:鎮(街)民政服務窗口。
5、辦理時限:12 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無收費。
7、服務流程:個人申請或主動發現幫辦→平臺經濟核對、鎮(街)受理審核、入戶調查合并開展→擬審批公示→審批→ 發放保障金。。
詳情咨詢:0632-582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