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由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園林管理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綠化執法聯動機制,聯合巡查、聯動執法,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制止、第一時間查處。按照《棗莊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三十八條,擅自占用城市綠地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