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災規劃(2021-2035年)》風險評估報告
一、評估主體
根據國家、省、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有關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評估主體,開展《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災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的風險評估工作。
二、評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1997年)、《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2021年)、《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7號)、《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GB50413-2007)、《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中國地震局令第7號,2002年)、《山東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條例》(2024年修訂)、《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2010年)、《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6號])、《山東省地震應急預案》(魯政辦字[2022]25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管理的通知》(魯建設字[2023]2號)。
三、評估內容
(一)合法性方面 ???
本意見符合《滕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要求,與國家政策、規劃是銜接、協調的,符合滕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
結論:風險等級為低風險。
(二)合理性方面 ???
滕州市處于比較復雜的地震構造環境中,地震地質構造主要以鳧山斷裂、嶧山斷裂為主,滕州市內具有發生中強地震的構造背景。自有史料記載以來,滕州市境內發生過一次破壞性地震,即462年山東滕州6?級地震,對普查場地的影響烈度最大是7度。區劃場地遭受的歷史地震影響主要來自區域強震活動和近場區中強地震活動,區劃場地所遭受的最大影響烈度是Ⅷ度(1668年郯城8?級地震),其次是Ⅶ度(462年滕州6?級地震)。
滕州市在《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中為7度(0.10g),而在《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01)中滕州市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0.05g),因此,不同年代建造的建筑物,建筑抗震設防標準要求不同,使得建筑結構抗震性能表現呈現出較大差異,部分建筑難以抵御目前設防的抗震要求以及未來可能遭遇的地震威脅。亟需對重要建筑進行單體性能分析,對群體建筑進行抗震性能評估,對不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進行加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另外對城市基礎生命線設施進行普查及性能評估,從而滿足抗震救災的要求。
綜上,亟需通過編制和實施具有前瞻性、系統性的抗震防災規劃,全面提升滕州市城市綜合抗震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結論:風險等級為低風險。
(三)可行性方面
制定《規劃》是貫徹落實我省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管理的要求。《規劃》在政策上合規、技術上可靠、經濟上可持續,能夠有效應對實施中的各類潛在問題?!?/span>規劃》實施后可實現“多遇地震功能正常、設防地震系統完好、罕遇地震城市不癱瘓”的核心目標,對提升城市抗震防災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支撐城市可持續發展具備充分可行性。
結論:風險等級為低風險。
(四)可控性方面
城市抗震防災規劃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深刻體現了政府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責任感。該《規劃》的成功實施,有賴于全體市民的共同參與。市民既是《規劃》成果的受益者,也應是《規劃》實施的積極參與者和堅定支持者。通過主動學習和了解防災知識,積極參與應急演練,廣大市民將能有效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共同筑起城市安全的人民防線。因此,該《規劃》必將轉化為市民可感可及的安全保障,從而贏得當地居民的廣泛歡迎與堅定支持。
《規劃》由滕州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應急、自然資源、住建、市政、交通、電力、供水、通信、衛生、教育、消防、民政等主管部門和企業分工負責,協調一致,通力合作,落實到位。科學組織和管理,為規劃落地提供堅實保證。
結論:風險等級為低風險。
四、評估結論
經評估,該《規劃》總體風險等級為低風險,實施風險可控,能夠實現抗震防御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