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災規劃(2021-2035年)專家論證
2024年11月13日,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召開了專家論證會議,對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山東建筑大學工程鑒定加固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災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進行研究討論。
一、專家論證過程
參加論證會的有:山東省地震工程研究院研究員王華林、山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員韓振林、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研究員梁汝鳴、滕州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閆法信、棗莊市建科工程勘察設計審查中心一級注冊建筑師張云鵬。
專家組和與會人員聽取了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編制單位山東建筑大學工程鑒定加固研究院有限公司關于該《規劃》調研、起草、公開征求意見以及意見采納情況的匯報,審閱了決策內容,針對決策實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作了審查,從專業和技術角度進行了充分論述和客觀評價。針對專家組提出的修改意見建議,展開了細致的、針對性的討論。專家組成員就某些專業性、技術性強的問題,對編制單位進行了詢問。
二、專家論證依據
1.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1997年)?
(3)《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2021年)
(4)《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7號)
(5)《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15)
(6)《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GB50413-2007)
(7)《地震監測管理條例》(2004年)
(8)《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范》(GB17741-2005)
(9)《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GB51143-2015)
(10)《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
(11)《建筑抗震設計標準》(GB/T50011-2010)
(12)《室外給水排水和煤氣熱力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032-2003)
(13)《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GB 55002-2021)
(14)《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場址及配套設施》(GB 21734-2008)
(15)《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中國地震局令第7號,2002年)
(16)《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2010年)
(17)《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6號])
(18)《山東省地震應急預案》(魯政辦字[2022]25號)
(19)《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8年)
(20)《山東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條例》(2024年修訂)
(21)《滕州市城區地震小區劃報告》(2015年)
(22)《滕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2.相關政策文件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管理的通知》(魯建設字[2023]2號)
三、專家論證結論
(一)《規劃》貫徹“預防為主,防、抗、避、救相結合”的方針,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統籌規劃。明確了防御目標。將城市土地利用防災適宜性劃分為適宜和較適宜兩類。規定規劃區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工程應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等要求進行抗震設防,采取抗震措施,不符合本規劃規定的工程不得進行建設。對供電系統、供水系統、交通系統、燃氣系統、醫療衛生系統、消防系統、通訊系統等城市生命線系統基礎設施提出抗震設防要求。規劃了中心避難場所、固定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規劃了救災主干道和疏散主干道。保障相關的滕州市救災物資和糧食儲備庫、消防站、水廠、電廠等、醫療設施等。
(二)《規劃》結構完整、基礎資料翔實、現狀分析充分、規劃內容合理,達到了國家和山東省對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編制的要求,對滕州市抗震防災工作具有指導意義,同意通過該《規劃》。
(三)《規劃》中決策內容是必要的、可行的、合理的,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可操作性,符合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災發展需求。
四、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與《滕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銜接;
(二)細化各類房屋的抗震設防目標;
(三)完善文本、圖件。
《規劃》報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可作為指導我市城市抗震防災的指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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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專家組成員簽字名單(包括職務、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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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單位 |
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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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華林 (組長) |
山東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
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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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振林 |
山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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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汝鳴 |
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 |
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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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法信 |
滕州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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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云鵬 |
棗莊市建科工程勘察設計審查中心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