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滕州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 劃定方案》的批復
滕政字〔2024〕21號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你局《關于滕州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劃定》的請示,(滕退役軍人發〔2024〕31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滕州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以《滕州市烈士陵園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勘測定界圖》紅線基準為界,東至英烈園環山水泥路東沿,西至西墓區環山路東沿,南至英烈文化墻南沿、紀念館北沿,北至紀念碑北側消防路,保護范圍總面積45057平方米。
二、同意柴胡店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柴胡店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以《柴胡店鎮烈士陵園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勘測定界圖》紅線基準為界,包含陵園,并以圍墻起向外延伸,東向外延2米、西向外延2米、南向外延2米、北向外延2米,保護范圍總面積5874平方米。
三、同意官橋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官橋鎮豐山烈士陵園保護范圍以《官橋鎮豐山烈士陵園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勘測定界圖》紅線基準為界,包含陵園,并以圍墻起向外延伸,東向外延2米、西向外延2米、南向外延2米、北向外延2米,保護范圍總面積約2514多平方米。
四、同意濱湖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濱湖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以《濱湖鎮烈士陵園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勘測定界圖》紅線基準為界,包含陵園,并以圍墻起向外延伸,東向外延2米、西向外延2米、南向外延2米、北向外延2米,保護范圍總面積787平方米。
五、保護內容: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破壞烈士紀念設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禁止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工程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遺體;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不得從事與紀念烈士無關的活動,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非法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或者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安放骨灰、埋葬遺體的,將視情節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你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方案嚴格落實保護內容,切實加強對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保持烈士陵園莊重、肅穆、清凈的環境和氛圍,防止發生侵占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等行為。?????????????????????????????????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