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各鎮(街道)行政權力清單的
通 ??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提高鎮街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省、棗莊市有關文件要求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滕州市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字〔2017〕1號)文件精神,結合各鎮(街道)實際,經過梳理反饋、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編制完成鎮(街道)權力清單。已經第18屆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開行政權力清單
經審定,北辛街道等4個街道行政權力事項70項,西崗等8個鎮行政權力事項80項,鮑溝等8個鎮行政權力事項79項,濱湖鎮行政權力事項278項。目前,《滕州市鎮(街道)行政權力清單》、《滕州市濱湖鎮行政權力清單》已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滕州機構編制網進行公布,各鎮(街道)要在5月底前各自門戶網站開辟專欄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公布的主要內容包括:實施主體、權力事項名稱、權力類別、實施依據及條款、實施對象等。
二、嚴格執行行政權力清單
各鎮(街道)對行政權力事項要進一步優化運行流程,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規范自由裁量權。行政權力清單具有剛性約束力,各鎮(街道)不得擅自變更權力事項,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的要求,落實責任主體,切實做到“法定職權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
三、加強行政權力清單的動態管理
對鎮(街道)行政權力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頒布、修訂、廢止以及各鎮(街道)職責任務變化,及時調整完善。各鎮(街道)行政權力清單的調整,由權力行使部門提出,經市編辦、法制辦審核后報市政府審定。各鎮(街道)要按照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及時做好行政權力事項取消、下放或調整工作,加強相關制度建設,不斷完善行政權力監督制約機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