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滕州市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滕州市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8日
滕州市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落實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任務,根據《山東省林業廳辦公室關于轉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推進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通知〉的通知》(魯林改〔2018〕44號)要求,結合滕州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圍繞林業生態建設目標,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林地經營權、保障林農收益權,推進集體林權規范有序流轉,促進集體林業適度規模經營,通過完善扶持政策、健全服務體系、加強規范管理,廣泛調動農民和社會力量發展林業,充分發揮集體林業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農村林地集體所有制,穩定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加強農民財產權益保護;
2.堅持創新體制機制,拓展和完善林地經營權能,構建現代林業產權制度;
3.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愿、市場運作、依法有償”的流轉機制,因地制宜,典型帶動,積極推進林地經營權流轉;
4.堅持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相統一,開發利用集體林業多種功能,實現增綠、提質和增效。
三、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林地經營權流轉管理
積極推進集體林地“三權分置”改革,做到明晰林地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在全市繼續推進林地經營權流轉,促進林業規模經營。
1.創新林地流轉模式,規范有序推進林地流轉。林地經營權流轉是實現林業產業化發展的重要途徑,鼓勵和引導林農依法、自愿流轉林地經營權,盤活林地資源,實現林業綜合生產能力持續提升。由村集體統一經營的集體林地,村集體可依法對集體林地進行發包流轉;對于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鼓勵引導村集體成員以林權量化或作價入股形式形成利益共同體,由合作組織經營或統一對外流轉給公司、企業等經營主體。對于分散承包的經營戶,鼓勵引導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入股保底分紅、一次性轉讓等利益分配方式流轉給經營大戶,激發更多的農民主動參與林地經營權流轉。
2.繼續推行林地經營權流轉發證制度。林地經營權流轉證實現了林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保障了林業經營主體從事林業生產所需的各項權利。嚴格按照《滕州市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發證管理辦法》辦理林地經營權流轉證,在辦理過程中認真審核辦證所需的申請材料,按照辦證所須的“申請、受理、審核、勘驗、公示、發證”6道程序進行操作,并在流轉過程中做到“三個不得”,即:不得損害林農權益,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和性質,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流轉工作規范開展。在流轉林地經營權過程中,要規范簽訂書面合同,切實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鎮(街)林業站要加強監督指導,統一使用滕州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制定的林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明確雙方造林育林、保護管理、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權益和責任,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合同應報鎮(街)林業站和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備案。村集體要監督林業生產經營主體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林地。
3.完善林地經營權流轉服務工作。進一步完善林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業務知識培訓,健全市級林業服務平臺功能,強化林地流轉、評估、抵押貸款、合作組織指導、合同咨詢等政策性服務內容。逐步健全市、鎮(街)、村(居)三級林權服務和管理網絡,為林業經營主體提供林權流轉、惠林政策實施、生產信息技術、林權投融資等指導。加強林地經營權流轉信息公開,重點公開流轉面積、價格、流向和用途等信息,引導林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建立統一、規范、公開的林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
(二)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發展
結合全市六大林業產業等林業資源,重點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林業龍頭企業,充分發揮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的規模性和靈活性,推進林業產業健康發展。
1.規范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社。鼓勵支持林業專業大戶、涉林企業等牽頭組建林業專業合作社,依法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加強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指導,保障社員合法權益。積極開展市級以上示范社創建活動,推進林業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發展。創新經營模式,通過“合作社+基地+農戶” “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帶動農民共同致富。
2.大力發展家庭林場。鼓勵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經營林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具有相對穩定的林地經營面積和有林業經營特長的林業專業大戶,經過市場監管局注冊發展成為家庭林場。引導家庭林場開展適度規模經營,成為林業致富奔小康的領頭雁。
3.培育壯大林業龍頭企業。積極培育林業企業,著力打造一批創新能力強、管理水平高的林業龍頭企業。鼓勵支持林業龍頭企業通過做強品牌、延伸產業鏈等方式逐步建成標準化生產、規范化管理、品牌化營銷的現代化企業,以聯基地、聯農戶等經營模式與農戶構建緊密聯結機制,發揮龍頭企業的示范作用帶動林業發展。
(三)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集體林業發展新模式
著力構建一二三產業融合的現代林業產業體系,促使林業實體“接二連三”,由林業種植向林產品加工和林業旅游、觀光、休閑、康養、采摘體驗等產業深度融合,為林業發展、林農增收創造新渠道。
1.加快林業結構調整,提高第一產業附加值。在荒山綠化中不僅重視生態林的種植,更加重視經濟林的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發展桃、杏、梨、大櫻桃、獼猴桃、石榴、核桃等經濟林,引進優質高效新品種,推廣果園標準化管理技術,提升林業種植效益;積極發展林下經濟,通過上下利用、農林復合經營,提高林地綜合利用率和產出率。
2.壯大林業發展實力,拓展第二產業。鼓勵具有經濟和技術實力的林業合作社和企業積極拓展二產,圍繞根、莖、葉、花、果實、種子等初級林產品進行深加工,形成油、茶、藥品、保健品等產品,提高林產品的附加值;要著力推進技術創新,改進傳統工藝,推動二產發展,不斷拉長林業產業鏈。
3.發展生態旅游,延伸第三產業。利用“綠水青山”的良好自然資源,發展旅游、康養行業,推進休閑觀光林業的發展。積極發展林家樂、采摘園、休閑觀光園,結合鄉村振興規劃,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品”格局;著力打造一批既具有林業生產、產品加工,又有觀光價值的林業綜合體,促進一二三產的融合,有力推進鄉村休閑旅游產業提檔升級。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階段(2018年7月-9月)
制定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明確試驗區目標任務,廣泛宣傳集體林業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
(二)實施階段(2018年10月-2020年10月)
按照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由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牽頭指導,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鎮(街)負責具體實施,在全市積極引導、推進林地經營權流轉,流轉林地4萬畝,為自愿申請辦理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的公司、企業、經營戶等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創建市級以上林業專業示范社和林業龍頭企業20家;培植發展特色經濟林基地4.8萬畝和林下經濟基地2萬畝,引導林產品加工企業進行科研創新,研發新產品,延伸產業鏈;新建林家樂、采摘園、休閑觀光園30家,推進生態旅游發展。
(三)鞏固階段(2020年10月-12月)
鞏固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建設成果,對試驗區的目標任務逐一排查,查漏補缺,完成各項試點任務;總結試驗區工作的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迎接上級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任組長,自然資源局、林業發展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及各鎮街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指導試驗區工作開展,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各鎮街也要成立組織領導機構,負責具體工作任務落實。
(二)搞好協調配合。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主動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開展。林業發展服務中心要做好具體規劃,明確試驗的任務和方向;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要加大對集體林業的項目和資金支持力度,明確農村集體資產權利歸屬;城鄉水務局要加強項目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力度;自然資源局做好集體林權確權頒證工作;其他單位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各鎮街要根據市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安排專人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形式,把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宣傳到戶,讓群眾明白改革的意義和方式,積極宣傳興林富民政策,調動社會各方積極因素,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督導督查。市領導小組將對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進行督導督查,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對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進行總結和推廣,對工作不到位或政策執行有偏差的及時糾正并通報,確保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順利推進。
附件:滕州市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