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115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省直部門(單位)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規范,并對市縣兩級的清理規范工作提出要求。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在促進政府部門依法履職、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存在著環節多、耗時長、收費亂、壟斷性強等問題,一些從事中介服務的機構與政府部門存在利益關聯,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企業和群眾負擔,擾亂了市場秩序,甚至成為腐敗滋生的土壤。
中央和我省高度重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清理規范工作。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多次在不同場合痛斥中介評估亂象,要求徹底整治“紅頂”中介。4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1號),對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進行部署,并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區清理規范的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根據省政府領導批示要求,省編辦在認真調研學習的基礎上,結合我省中介服務清理規范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起草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規范目標?!锻ㄖ分赋觯裱袌鰧?、鼓勵競爭、規范運作的原則,規范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建立“市場主導、行業自律、政府監督”三位一體的運行機制和以信用體系、自律建設為重點的監管體制,實現涉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有序、競爭充分、收費合理、服務高效,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明確了規范范圍。在前期清理的基礎上,《通知》指出,規范的范圍是省直部門(單位)在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托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機構開展的作為審批受理條件,且已納入《山東省省直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的有償服務。主要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
(三)明確了規范措施?!锻ㄖ窂呐嘤薪榉諜C構、破除中介服務壟斷、規范中介服務收費、切斷中介服務利益鏈、加強中介服務監管等方面,提出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六項措施。
1.實行中介服務清單管理?!锻ㄖ分赋?,省直部門(單位)涉及行政審批的中介服務事項,均應納入《山東省省直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納入清單的事項,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實施動態調整。今后確需新設的,必須進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審查論證,依照法定程序設定并納入清單管理。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清單動態調整情況,及時在本部門網站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
2.放開中介服務市場?!锻ㄖ芬蠓艑捴薪榉諜C構準入條件,提出了三個“一律取消”,即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外,其他各類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資格審批一律取消。省直各部門(單位)規范性文件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或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嚴禁部門(單位)通過限額管理控制中介服務機構數量,現有的限額管理規定一律取消?!锻ㄖ吠瑫r指出,要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除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外,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平等進入市場開展業務;省直部門(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對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應同等對待;對申請人已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服務事項,不得再委托同一機構開展該事項的技術性審查。
3.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脫鉤。針對部分中介機構與行政機關之間存在的利益關聯,《通知》強調,省直部門(單位)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單位)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需要開展的應轉企改制或與部門(單位)脫鉤,年底前在完成脫鉤任務,平等參與中介服務市場競爭。對專業性強、市場暫時無力承接,短期內仍需由部門(單位)所屬單位開展的中介服務,部門(單位)必須明確過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由省政府審改辦組織專家論證后按程序報批。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
4.規范中介服務收費?!锻ㄖ分赋?,對于市場發育成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競爭充分規范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對于壟斷性較強,短期內無法形成充分競爭的,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同時深入推進中介服務收費改革,最大限度地縮小政府定價范圍。省直部門(單位)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部門(單位)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不得將政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并收費。嚴禁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范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
5.培育中介服務機構。一是堅持中介服務業市場化、產業化、規范化發展方向,充分發揮政策引領作用,在稅費優惠、人才引進、繼續教育等方面研究制定培育中介服務市場的具體措施,培育一批實力強、信譽好的中介服務機構。二是在充分競爭的前提下,鼓勵中介服務機構以多種形式實施兼并重組,開展連鎖化和網絡化經營。三是探索建立中介服務綜合服務機制,優先培育具備多項資質條件的綜合性中介服務機構。四是鼓勵專業人才創辦高層次中介服務機構,積極引進國內外資質等級、執業水平、資信度高的中介服務機構參與市場競爭,提升中介服務整體水平。
6.加強中介服務監管?!锻ㄖ访鞔_提出,要在網上政務大廳建立省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超市,做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進駐工作,并對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時限進行監督。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完善中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相關信用狀況和考評結果定期向社會公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一次性告知、執業記錄等制度,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強化中介組織的法律責任,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嚴格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明確了落實要求?!锻ㄖ窂娬{,規范中介服務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將規范工作與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扎實推進。各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本系統的涉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規范工作,相關規范中介服務的意見于2015年10月底前送省編辦;要建立健全申請人對中介服務評價反饋機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電子郵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編辦要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法制辦等部門,及時跟蹤各部門(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確保規范中介服務工作取得實效。
《通知》指出,各市、縣級政府要結合實際,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本地區清理規范中介服務事項的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