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3704810032/2025-00327
- 主題分類: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政府辦公室
- 成文時間:2025年01月13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5年01月13日
- 標 題:【文字解讀】滕州市民政局解讀《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施意見》
- 效力狀態:有效
【文字解讀】滕州市民政局解讀《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施意見》
2025年1月12日,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施意見》,滕州市民政局作為起草單位,解讀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2018年印發的《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施意見》(滕政辦發[2018]26號)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和群眾需求。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堅守殯葬服務公益屬性,切實減輕群眾喪葬負擔,簡化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辦理手續,提升殯葬公共服務普惠性、均等化水平,滕州市民政局開展了《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施意見》(滕政辦發[2018]26號)修訂工作。
二、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據
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通知》(棗政辦字〔2018〕8號)精神,結合滕州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三、文件制定過程
滕州市民政局代為起草了《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并于12月16日向相關部門和鎮街征求了意見建議,形成《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向上級領導匯報,1月12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該《實施意見》。
四、政策亮點(與舊政策的不同)
1.免除對象范圍擴大。從具有滕州市戶籍且在滕州市殯儀館火化的城鄉居民擴大到具有滕州市戶籍且在棗莊市行政區域內殯儀館火化的居民;從在滕州市行政區域內死亡并在滕州市殯儀館火化的相關人員擴大到在棗莊市行政區域內死亡并在滕州市殯儀館火化的相關人員(見《實施意見》);
2.辦理流程簡化。該《實施意見》簡化了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辦理程序,減少了村鎮兩級審批環節,喪事經辦人可攜帶相關資料直接前往滕州市殯儀館辦理。
五、具體辦理流程
六、在滕州市殯儀館火化辦理手續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清單
序號 |
情況 |
材料 |
1 |
滕州市戶籍的居民 |
逝者有效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
2 |
未登記戶口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非法收養的除外)、無法查明身份并在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死亡的被救助人員 |
民政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 |
3 |
駐棗大中專院校全日制非棗莊市戶籍的學生 |
學校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學生證和身份證原件 |
4 |
駐棗部隊現役軍人 |
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和軍官證、士兵證或學員證原件 |
5 |
非棗莊市戶籍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 |
市軍休所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和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
6 |
與在棗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在棗莊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1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 |
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原件和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
7 |
公安部門經辦處理的無名尸體 |
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
七、其他
解讀機關:滕州市民政局
解讀人:劉恒玖(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政策咨詢電話:0632-506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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