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以來,市委巡察辦緊緊圍繞中心任務,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加強各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為各項工作順理開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學法為本,提升領導干部法治素養
市委巡察辦始終將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深耕法治建設“責任田”,將模范學法、規范守法視為轉變法治觀念的關鍵所在,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切實強化法治意識,積極爭當黨章、黨規、黨紀以及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結合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教育整頓活動、主題教育、黨紀學習教育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等,通過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等方式,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及歷屆全會精神,深刻領悟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覺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到自身履職盡責的全過程與各方面。綜合運用觀看警示教育片、組織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等形式,增強巡察干部紀法教育的感染力,推動紀法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持續提升巡察黨員干部的法治意識,努力營造尊法、學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嚴格執行巡察干部 “十不準” 和保密守則 “八嚴禁”,真正做到 “打鐵必須自身硬”。
二、守法為先,規范巡察工作“全流程”
法律和制度是行使權力的依據,只有把這個依據掌握住了,才能正確開展工作,工作越是繁重,越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通過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市委巡察辦突出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建設,規范有序監督。參照《市縣巡察工作規范指引(試行)》并結合我市巡察工作實際,開展巡察整改“流程再造”攻堅行動,創新繪制“巡察成果閉環運用流程圖”,明確整改每個環節的任務、要求、標準和時限,進一步壓實各責任主體職責。對標省委巡視和市委巡察有益經驗和成熟做法,健全巡察全流程工作指引,內容涵蓋105項模板,制定、修訂巡察工作流程制度章程50余項,為巡察工作規范開展提供了遵循。根據《巡察工作流程指引》中的新變化新要求,制定出臺《市委巡察“三力聚合”抓整改工作辦法》《巡察整改會商工作辦法(試行)》《巡察整改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7項制度。在高質量完成對村巡察全覆蓋后,及時總結經驗,編制了《巡察制度匯編》《鎮村巡察工作手冊》《涉村條例法規》《鎮村巡察成果展示》等,明確了對村巡察工作的流程、政策依據、監督重點等,為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三、科學謀劃,巡察監督依法行政落到實處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路線是行動的依據。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起草了《中共滕州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22-2026年)》,總結上屆市委巡察好的經驗做法,明確新一屆市委巡察監督的范圍和重點。依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工作情況,及時對全市部門、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鎮街、鎮街及村(社區)的巡察全覆蓋名單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巡察監督無死角、無盲區,全面覆蓋應巡對象。同時,將《法治滕州建設規劃(2021-2025 年)》的推進落實情況納入巡察監督重點內容,通過強化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提升黨員領導干部的法律法規意識和制度執行力。進一步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對法律法規制度執行過程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切實將法律法規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強有力的巡察監督推動法治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為全市法治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四、普法為基,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水平
法律是行使權力的依據,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只有把這個依據掌握住了,才能正確開展工作。每輪巡前,對全體巡察干部進行集中培訓,將加強法律學習納入巡察干部學習培訓內容。五年來,針對每輪被巡察單位不同的業務內容,組織全體巡察干部深入學習多項法律與行政法規,邀請專家授課30余節,開展培訓1000人余次,學習了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干部隊伍監督、規范巡察工作流程、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市屬國企監管與改革相關政策規定等業務內容,幫助巡察干部充電蓄能,為巡察干部依法履行職能、依法開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嚴格落實巡察組組長負責制,嚴格管好干部帶好隊伍,用好監督員制度、巡后評估制度,加強對干部日常監督管理,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巡察干部隊伍。在第四輪巡察啟動前,組織部分巡察干部前往市法院現場觀摩相關案件庭審實況。通過這一實踐形式,豐富法治教育的載體與內涵,進一步強化巡察干部對法律實務的認知,助力營造 “人人學法、懂法、用法” 的濃厚氛圍。圍繞全民國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實十周年” 活動主題,結合《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十周年這一重要節點,組織全體巡察干部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法律知識競答及朗讀活動。通過以賽促學、以讀促悟的方式,切實提升巡察干部對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度與理解深度,不斷增強其法律意識和國家安全意識,為巡察工作依法依規開展筑牢思想基礎。
站在新的起點,市委巡察辦將繼續發揮巡察“利劍”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持續教育引導全市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法律意識,時刻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為滕州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